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国有资产管理处内设机构职责范围及岗位设置

 

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资产室、综合室、后勤室,同时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各科室主要职能如下:

 

一、资产室职责范围及岗位设置

 

国资处资产室负责学校资产工作的日常管理,设主任1名,职员2名。

(一)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负责统筹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负责学校家具及通用办公设备的管理;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废审批、处置等工作;

5.负责学校公用房屋的分配、调整、使用核查;

6.负责公用房屋成本核算工作;

7.负责学校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办理;

8.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的委托、监管、报备;

9.协助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管理事务。

 

(二)资产室管理岗一岗位职责(1人)

1.负责学校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及公用房档案数据的建立、保管;

2.负责办理公用房分配、调整、收回等各项手续;

3.负责资产报表(含公用房)的数据收集、整理及上报;

4.负责学校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办理;

5.负责学校家具资产建账、使用、调整;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报废审批、处置等工作;

7.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的委托、监管、报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产室管理岗二岗位职责(1人)

1. 负责提供各单位公有用房成本核算的数据信息;

2.负责合同协议用房的协议签订、管理和经费收缴工作;

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室职责范围及岗位设置

 

国资处综合室负责处内综合事务的日常管理,设主任1名,职员3名。

(一)职责范围

1.协助处领导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2.负责处内各类文件的收发、归档及其它相关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供暖补贴、物业补贴的核发;

4.负责管理六级及以上人员通信补贴的发放;

5.负责处内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

6.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职工住房管理,建立和维护住房档案;

8.负责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核和发放;

9.负责职工住房改革后续工作,审核并办理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及产权变更手续及相关费用审核。

10.负责博士后及高层人才周转房的管理。

11.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综合室主任岗位职责(1人)

1. 协助处领导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2. 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横向单位、校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来访接待;

3.负责教职工供暖补贴、物业补贴的核发;

4.负责职工住房改革后续工作;

5.负责教职工住房相关费用的审核;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室管理岗一岗位职责(1人)

1.负责处内各类文件的收发、归档等工作;

2.负责处内相关档案管理;

3.负责处内人事、财务管理;

4.负责处内资产的管理;

5.负责管理六级及以上人员通信补贴的发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室管理岗二岗位职责(1人)

1.负责全校职工住房的管理;

2.负责职工住房改革后续工作,审核并办理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及产权变更手续,与国管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联系工作;

3. 提供各种住房调查证明、离校手续以及其他与住房相关的审核工作;

4.负责住房购房款计算和产权证发放等遗留工作;

5.各种与职工住房有关的统计报表及政策咨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室管理岗三岗位职责(1人)

1.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完善博士后、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信息,建立台帐;

3.负责周转房管理,做好入住分配、合同签订、日常监管、退出查验等工作;

4.负责周转房的维修改造、家具配置、费用收缴等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室职责范围及岗位设置

 

国资处后勤室负责学校后勤工作的日常管理,设主任1名,职员2名。

(一)职责范围

1.负责制定后勤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2.负责后勤年度经费管理,制定年度运行保障经费计划;

3.负责拟定与后勤集团的委托合同,并监督检查服务质量和经费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大型修缮项目的申报工作,审核学校各部门提出的房屋修缮方案及费用;

5.负责后勤集团零星维修项目的费用审核;

6.负责学校人防办公室的工作;

7.负责学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防汛物资的准备;

8.负责学校公车管理,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临时用车的安排;

9.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后勤改革方案。

 

(二)后勤室主任岗位职责(1人)

1.协助处长,做好本室分管的所有工作;

2.检查考核后勤室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

3.负责起草制定后勤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4.负责后勤运行保障经费的项目论证,方案制定,协议文件及合同文本的起草;

5.负责组织大型修缮项目的申报,审核学校各部门提出的房屋修缮方案及费用;

6.履行人防办公室的各项职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事务管理岗位一职责(1人)

1.负责起草年度房屋修缮计划和修缮工程立项报告;

2.审核修缮工程(含零修)工程预算、结算;

3.负责修缮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参与修缮工程的验收;

4.负责本部门大型修缮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计、收集、整理有关修缮工程资料,并按要求归档;

6.负责联系业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事务管理岗位二职责(1人)

1.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地下空间的使用及数据台帐,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2.负责完成学校地下空间使用的审批、报备(工信部、国管局)工作;

3.负责起草和组织签订地下空间安全责任书;

4.根据地下空间使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协调相关单位制定维修方案;

5.负责学校防汛工作的协调、防汛物资的准备;

6.负责学校公车管理,负责学校重大活动临时用车的安排;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