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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用房屋(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修缮工程和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管理,使学校房屋结构及其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防止或减少施工对学校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结构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

一、校内各类房屋修缮工程的施工手续

(一)各类房屋修缮工程项目施工时有关单位需要办理的手续流程图

1、进行项目立项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2、做出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工程预算

3、落实施工项目预算经费及其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工程施工协议,并在施工单位进入工地前与保卫处办理治安管理出入证等手续,与总务后勤部办理施工垃圾堆放场地及其清运清理和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

5、施工过程中做好补充洽商记录并加强对隐蔽施工部位的质

量检查

6、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履行书面验收手续

7、制作工程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8、将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记录、施工协议、工程决算等重要材料按规定存入档案室

(二)审批手续

学校规划室、后勤管理办公室和实验室设备处为房屋修缮及装修装饰项目的审批部门。公用房一般房修项目(粉刷油漆、地面铺装、门窗维修等),以书面形式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即可。属于实验室范围则需先报经实验室设备处批准后,再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如所报项目涉及房屋墙体拆改、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管线拆改或者增加新的设备需扩大容量、项目施工过程中需占用、开挖或遮挡道路等内容,则需先报规划室批准后,再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

二、房屋修缮与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一)校年度事业维修和专项维修计划项目工程

1、工程经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该类项目由工程施工单位与后勤管理办公室订立《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后,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施工期限等要求开始施工。属于实验室范围,则先由工程施工单位与实验室设备处订立《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后,再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批准后按照后勤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北京理工大学修建任务单》的要求开始施工。

2、工程经费在5万元以下

该类项目由施工单位与后勤管理办公室订立《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或接到后勤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北京理工大学修建任务单》后,按照协议或任务单中规定的工程期限等要求开始施工。属于实验室范围,则先由施工单位与实验室设备处订立《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协议书》后,再报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批准后按照后勤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北京理工大学修建任务单》的要求开始施工。

(二)学校追加的计划外专项工程

该类项目须由施工单位与后勤管理办公室和房屋使用单位订立了《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或接到后勤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北京理工大学修建任务单》后,按照协议或任务单中规定的施工期限等要求开始施工。属于实验室范围,则先由施工单位与实验室设备处订立《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后,再报经后勤管理办公室审批。批准后按照后勤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北京理工大学修建任务单》的要求开始施工。

(三)其他单位集资(含自有资金)项目工程

该类项目由各建设单位向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如其施工内容涉及前款手续规定需经学校规划室审批的,先报经学校规划室批准。涉及实验室设备处管辖范围的,先报经实验室设备处批准,再经后勤管理办公室核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北京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协议书》,并将该施工协议书及其图纸资料报送后勤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学校各单位在房屋改造装修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如使用校外工程设计单位或工程施工队伍,要将其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报送后勤管理办公室认可并存档备案。实验室必须安装统一的水电等计量装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联系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以上规定适用于校内所有单位,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对不履行上述手续的单位,校财务处和后勤管理办公室要停止对其履行借款或报帐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有关单位自负。对不执行此规定而擅自开工者或不履行上述手续造成各种事故者,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如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令恢复、赔偿损失外,要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对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造成建筑物严重损坏者要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在后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