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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开展地下空间安全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国资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了地下空间安全检查。

 

 
     6月7日,国资处副处长刘博联带队,会同保卫处、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对研究生公寓一号楼地下室、体育馆地下室、九号教学楼地下室安全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发现存在私拉电线、管道上堆放杂物、房间内无人值守等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所发现问题,国资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