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4月底集中补发的物业、采暖补贴是怎么组成的?
答: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学校于2016年4月底一次性补发了物业服务、采暖补贴,包含:
1、2015年1月——2016年4月共16个月的物业服务补贴
2、2015-2016采暖季(刚过去的采暖季)采暖补贴
其中要扣除学校已支付的校内、外家属区物业、采暖费用:
3、万柳、回龙观地区校外家属区:2015年物业费、采暖费
4、校内家属区:2015年1月—2016年4月共16个月的物业费,2015-2016采暖季(刚过去的采暖季)采暖费
5、对于学校2015年1月—2016年4月扣除的校内、外家属区的物业费(金额较少),一次性补发
综上:本次一次性补发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发金额=1+2-3-4+5,其中3、4项内容从房屋产权人补贴中扣除。
二、2016年5月及以后的物业服务、采暖补贴如何发放?
答:自2016年5月起,物业服务补贴按月发放,进入工资;采暖补贴在每年10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三、我住在校外家属区,原来由学校缴纳物业、采暖费用,发放补贴后这部分费用,如何缴纳?
答:学校统一支付了万柳、回龙观地区的2015年物业、采暖费(此项费用在4月底一次性补发中扣除),自2016年1月起,由住户自行缴纳物业、采暖相关费用;
其他校外家属区的物业、采暖费用,住户应从2015年1月起自行缴纳。
四、我住在校内家属区,物业费、采暖费如何缴纳?相关补贴如何发放?
答:根据教代会、校长办公会决议,校内家属区物业参照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委托后勤集团北京理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费收费标准为:多层不带电梯0.95元/月/m2,高层带电梯1.55元/月/m2;供暖工作由后勤集团负责,供暖费收费标准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此两项费用暂由学校代扣,从房屋产权人补贴中扣除。
物业服务、采暖补贴按教职工职级标准就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