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8号公寓租赁协议到期住户办理续租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教职工8号公寓楼的各位住户: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8号公寓管理,维护学校国有资产权益,合理、充分利用宿舍资源,将有限的宿舍资源用于解决住房困难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的住房周转,学校启动教职工8号公寓续租申请工作,现将申请办法通知如下:

  按《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8号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租赁协议到期的住户,遵照《教职工租赁协议书》的约定,应办理续租或退宿手续。对于申请续租住户,由本人提出续租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校住房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继续租赁,租金为450元/月/床位;未得到通过的,本人应尽快办理退宿手续。对审核通过的教职工,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须经本人重新填写减免申请表、所在单位审核、住房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公示后,可以对其租金给予适当减免,或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请租赁协议到期的住户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向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提交续租申请(续租申请表可在国资处网站上下载,请各单位审核汇总后交到十号办公楼419室)。

  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向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提交续租申请的住户,视为自动放弃租住资格,根据教职工8号公寓相关规定,经再联系后仍然不递交者,将给予清退处理。

北京理工大学住房管理委员会
(校工会、国资处代章)
2015年12月1日